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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定西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名)

发布:2021-05-04 22:52: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甘肃定西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8:30—5月9日18: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定西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定办发〔2020〕22号)、《关于对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范围进行调整的通知》(定办发〔2021〕10号)精神,定西市水务局决定为直属事业单位定西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公开引进1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
 
  2.“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3.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2年4月27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曾受过刑事处罚;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8:30—5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定西市水务局官方网站(http://swj.dingx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定西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表》,填写完成并经学校院系审核盖章后,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报名资料一起扫描为PDF格式,上传指定邮箱(674594910@qq.com)。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对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发放资格初审通过回执。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初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定西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表》(报名表须所在院校加盖公章),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时同时提供复印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影响引进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及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成绩当场公布,80分以下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相同进行加试。
 
  (四)体检
 
  对通过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由定西市水务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表现及相关证件、档案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经定西市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不能按规定毕业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不予聘用。
 
  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动。
 
  四、政策支持
 
  引进人员严格落实《中共定西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定发〔2015〕20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生活保障及扶持激励等政策。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的,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工作。
 
  3.在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程序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西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金军 15193252767 0932-8226563
 
  杨欣怡 15095494949
 
 
 
  文章来源:http://zwgk.dingxi.gov.cn/art/2021/4/28/art_12486_1407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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