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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平凉市庄浪县补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25名)

发布:2021-04-11 16:39: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甘肃平凉市庄浪县补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2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由本人进行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计3天)。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412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庄浪县2021年补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申报,2021年计划补充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我县2021年计划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25名。
 
  二、补录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庄浪县生源或因婚户籍迁入庄浪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了庄浪县2020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服务暨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
 
  (四)现有社区工作满5年以上、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临时聘用人员;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补录: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补录方式
 
  优先从现有社区工作满5年以上、35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临时聘用人员中通过考核方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足时,从参加了庄浪县2020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服务暨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未录取的,且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四、补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9日前在庄浪县门户网站发布补录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由本人进行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计3天)。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412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提供与报到证派遣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因婚将户籍迁入庄浪县的外县籍生源考生,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新户籍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现有社区临时聘用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社区工作满5年以上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补录计划,按照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由县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人选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庄浪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合同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工资和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
 
  1.基本工资:专科学历每月23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月2500元。以后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基本工资增加50元。
 
  2.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根据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核定发放总量(每人每月300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3.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缴纳。
 
  4.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933-6610308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szhuanglang.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54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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