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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酒泉市金塔县总工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名)

发布:2021-03-04 17:45: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甘肃酒泉市金塔县总工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名)已公布,应聘者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3 月 5 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到金塔县总工会二楼 203 室(行政服务中心东侧)报名(咨询电话:0937—4420689)。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金塔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工会工作力量,按照《酒泉市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酒泉市总工会关于金塔县总工会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复函》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名额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2 名(其中财务会计 1 名)。
 
  二、招聘报名条件
 
  40 周岁(1981 年 3 月 3 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工会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其中财务会计人员,需要相应的财务专业学历。人员聘用后在岗服务期不少于 1 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曾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其他不良反映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金塔发布、金塔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应聘者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3 月 5 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到金塔县总工会二楼 203 室(行政服务中心东侧)报名(咨询电话:0937—4420689)。
 
  2.本次招聘报名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和诚信承诺书一份(见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 3 张。
 
  (4)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包含军队院校)。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以上信息和材料应如实提交,凡查实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予以明确)。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县总工会统一命题,满分为 100 分,答题时间为 120 分钟。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金塔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不足 6 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总工会组织,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能力。面试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金塔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察体检
 
  综合成绩前 3 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合格者,在金塔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5 个工作日。
 
  (六)试用定聘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录取前 2 名。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合同管理。月工资标准 3000 元(含五险)。一年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享受休假、体检、计提福利费、计提工会经费、参加职工互助保障等相应的福利待遇。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金塔县总工会负责解释(垂询电话:
 
  0937--4420689)。
 
  (二)招聘监督电话:2658503(酒泉市总工会组织宣教部)
 
  金塔县总工会
 
  2021年3月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dnvLP16la2EJl_-8ZuC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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