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兰州市皋兰县司法局招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人员公告(4名)
2020年皋兰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实各镇矛盾调解工作力量,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工作积极性高,有一定的调解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皋兰县户籍;具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3—30周岁之间(1990年9月23日—1997年9月23日期间出生)。政法部门公、检、法、司公益性岗位也可报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记录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岗位人员4人。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0年9月23日至9月24日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2020年9月24日至月25日,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证明(公、检、法、司公益性岗位报名考生提供)发送至gsrlshhks@163.com信箱(邮件主题名“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重复提交者将不予受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在西北人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工作证明原件(公、检、法、司公益性岗位报名考生提供)。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按150元/人收取报名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
1.面试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当场亮分,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
2.拟招聘人员确定:以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考试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3.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政审
本次招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本次招聘以公告的形式,对每一环节招聘情况在西北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七)建立后备人员库
参加面试但未入围体检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10名列入后备人员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工作需要增补时依次等额递补。
五、工资待遇
参照《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兰人社发〔2014〕12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面试通知书是应聘人员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本方案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5724108 0931-8869358
监督电话:0931-5721064
文章来源:http://www.xbrc.com.cn/upload_dir/fileupload/2/20200923/160084948980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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