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时间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 甘肃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0甘肃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通知

发布:2020-07-14 15:21: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甘肃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通知已公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通知
 
  甘肃省检察机关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定于7月19日进行,现将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0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考生请于8:40登录笔试系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笔试说明
 
  (一)笔试包括职业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采取网上作答的方式,登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考试中设置人脸识别和监控录像系统,考生全程需打开电脑摄像头并确认摄像头可全程使用,答题过程由网络监控人员进行巡考并全程监控记录;
 
  (二)考生须准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一台(不支持手机、平板等设备),摄像头和电脑配置完善且可正常使用,网速100MB以上。考试时摄像头和考生距离保持合适,保证头像在摄像头内;
 
  (三)考生须提前下载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确保浏览器可正常使用,并清理关闭电脑联网后出现的各种广告弹窗,避免在线考试中弹出影响考试;
 
  (四)考试过程中,不得打开电脑上任何其他软件、网页及聊天工具等,以免影响笔试过程及后台监控的异常行为数;
 
  (五)7月16日9:00—7月18日17:00进行笔试系统摄像头调试,考生登录https://pt.normstar.net/ns-napmtest-web/login/cameraCheck.do?logo=gsrz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调试,导致笔试未能顺利参加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系统调试中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21-31058877/021-31058859。笔试正式开始后严禁拨打电话。
 
  三、笔试注意事项
 
  (一)请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打开笔试地址:http://pt.normstar.net/ns-napmtest-web/login/login/gsrz.do#,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登录后开始;
 
  (二)笔试准考证号为考生“身份证号码”,请在笔试有效期之内(2020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完成;
 
  (三)请在笔试之前准备好证件照片(要求:一张2寸证件照,大小不超过500KB,无底色要求,格式为png/jpg,照片太小会可能会造成匹配失败)或在线拍照上传;
 
  (四)在线匹配证件照,匹配度大于50%会自动进入笔试,若一次匹配失败,请在线拍照上传确认后进入笔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考务办公室会在资格复审环节再次进行审核确认;
 
  (五)保持网络畅通,在独立、封闭、安静的环境下根据系统的提示做题,做完后提交,系统会自动保存。点击开始答题后,系统自动计时,时间到时自动收卷,提前完成后可以点击“交卷”提交;
 
  (六)答题过程不能中断(断电、断网、死机等情况),若出现此类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笔试过程中,应注意答题时间并把握答题速度, 当答题时间剩余3分钟时,系统将自动弹出对话框加以提醒;
 
  (八)完成笔试后,系统会即刻出成绩,请在二维码下方查看本次笔试分数(包含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分数),考生须确认,无须扫描二维码。
 
  四、职业素质测试特别注意事项
 
  (一)职业素质测试限时71分钟,测试分不同模块,各模块均有规定的时间,上一套模块剩余的时间不能累积到下一套;
 
  (二)请以第一反应作答,不要过多考虑,答案没有对 错之分,同时因在这类题目中加入了测谎试题,如果考虑过多,会导致掩饰性加大,从而做出不利于考生的判断,影响最终成绩;
 
  (三)答题过程不能中断,以免影响考试结果。
 
  五、专业知识测试特别注意事项
 
  (一)专业知识测试限时40分钟;
 
  (二)专业知识测试为一套题目,考生在规定时间答完即可。答题时请注意不同题型要求;
 
  (三)考生在未交卷之前,对不确定的题目可以点击“上一道”或“下一道”重新答题。
 
  六、纪律要求
 
  本次考试启用AI人脸识别、人工远程监考以及考后监控记录复审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并知悉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考务办公室会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等。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二)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墨镜、帽子,或者用其他方式遮挡面部,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或离座、故意偏离摄像范围等逃避监考的行为;
 
  (三)考试过程中有切屏或截屏等行为;
 
  (四)考试过程中使用各类接听设备或疑似说话问答等行为;
 
  (五)考试期间翻看书籍、资料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作弊的行为;
 
  (六)抄录、传播考试内容,或者通过图片、视频记录考试过程的行为;
 
  (七)其他任何疑似影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
 
  对笔试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考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236990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xbrc.com.cn/upload_dir/fileupload/2/20200624/1592997561025/n-seven.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3 http://www.g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