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时间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兰州市“三举措”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

发布:2020-05-07 17:17: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兰州市“三举措”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部门联合。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提供了政策支持,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素质结构更加优化、服务本领更加高强、发展渠道更加畅通、干事热情更加高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是加强人员配备。按照精简高效、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社区区域面积、社区规模、人口数量、服务功能等因素,科学核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数量,按每1000名居民不少于1人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居民5000名以下的按照不少于5人配备。新选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注重选用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不断提升社区专业化工作水平。注重从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探索从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服务本领强的社区居民、退役军人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三是加强薪酬保障。实施意见对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方面做了具体的指导,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等福利,聘用方依法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制度。对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在社区连续工作满20年的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荣誉奖励;连续工作满30年的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并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特殊荣誉奖励,所需经费由各区(县)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科柴荣供稿)
 
  来源 :兰州市发改委 

  \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友情提醒: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甘肃省考资讯网”,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获取第一手资料:
\
(扫码关注我们)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3 http://www.g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