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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张掖市甘州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名)

发布:2020-04-23 16:29: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甘肃张掖市甘州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4月29日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甘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计划为甘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50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和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招聘对象条件

联系方式

学历

专业

其它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甘州区人民医院

50

专业技术人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27名,中医学5名,麻醉学3名,预防医学2名,康复医学2名,医学影像学2名,医学检验2名,护理学5名,财会专业2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具备从事相关专业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

吕 仁
18093636537
赵 磊
18093641281

  应聘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3日-4月29日
 
  2.报名方式:
 
  方式一:甘州区人民医院院办室现场报名
 
  方式二: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甘州区人民医院邮箱(gzqrmyy@163.com)报名
 
  3.报名要求:
 
  ⑴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⑵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3)参加线上报名时,需将以上材料上传至个人简历附件中。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甘州区人民医院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甘州区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考察,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甘州区人民医院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区卫生健康局审查,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区人民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现有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录用人员商议确定。聘用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招聘的只递补一次。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甘州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6--8213783(甘州区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936--8256973(中共甘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6--8212014(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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