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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庆阳市宁县融媒体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15名)

发布:2019-08-19 18:08: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甘肃庆阳市宁县融媒体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15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至23日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宁县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宁县融媒体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新闻记者8名,新媒体编辑(含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7名。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4.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身体健康。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新闻记者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新媒体编辑(含计算机网络技术)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相关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7.曾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由宁县融媒体中心、宁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公开选聘工作。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审批选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宁县电视台、宁县发布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聘信息。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至23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宁县融媒体中心综合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蓝底彩照4张现场报名。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宁县人社局、宁县融媒体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应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1.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新闻采编、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测试。
  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2的比例按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考察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选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的。
  4、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5.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良言论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调动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宁县人社局提交县政府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五年内不许调动。
  四、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参加选聘。
  2.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相关选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的。
  5.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公平、公正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它违纪行为的。
  (三)建立诚信记录
  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公开招聘。本公告由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34-6622003
  县纪委监察委监督电话:0934-6622117
  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934-6622297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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