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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方案

发布:2018-12-05 16:24: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方案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水市秦州区2018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18年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天人社发 〔 2018 〕 554 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面试是招聘录用考试的重要环节,是测试考生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的重要方法。这次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岗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保密、严格面试、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切实把适应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务工作人员队伍中来。
  二、面试对象和范围
  1、已参加 2018 年天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通过资格复审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2、按照(天人社发 〔 2018 〕 554 号)精神,招聘指标33名,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 160 分以上人员中(含 160 分),按照招聘计划的 120 %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内容与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试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由考官根据面试试题,应试者现场作答.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应试者的作答现场打分。
  3、面试试题的命制
  挑选卫生方面优秀医院工作者,按面试内容要求,命制若干套面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本次面试设面试室1个,每个面试室考官 7 名,面试考官持证上岗.每个面试室主考官 1 名,主持考场面试工作。面试过程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由纪检监察、人社、卫计等相关部门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面试工作。考生作答进行全程摄像、录音,试题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计分员、1名计时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若干名。
  面试现场设置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分席和计时席。候考室与面试室保持一定距离。面试室、候考室的设置,既要方便考生,又要保证隔音良好,并有专职考务人员监督管理。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应遵守面试工作纪律.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本次面试于2018年12月8日进行,面试地点设在天水市育生中学(考生以面试通知单时间为准)。
  六、面试实施程序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0%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共15人。
  2、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8年12月5日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前培训:面试前一天下午对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考场设置:考点和考场要全封闭。考点张贴考生须知、考场平面图、曝光台及举报电话。考点设置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考场内设考官席、面试席、计时计分席、监督席、主持人。
  5、考生面试顺序。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分组抽签,按报考的岗位分类抽签确定各自面试的顺序号,抽签结束后由引导员按顺序组织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6、面试过程。第一位考生进入考场后,面试试题袋经考场监督人员、面试考生同时检验密封印签,如无异常情况,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封使用。考官按面试试题,依次提问,考生作答。考官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满分100分。计时员、记分员按要求计时计分.考生当场确认签字并按手印。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离开考场。全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表应交考务办封存保管.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结束后,计算招聘总成绩。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 3 (即按百分制计算) x 60 % +面试成绩x 40 %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
  八、工作人员职责
  (一)主持人职责
  1、宣布面试开始.
  2、请主考官主持面试.
  3、收评分表交计分员.
  4、宣布面试者成绩,并负责主考官、监督员、面试者在 《面试成绩统计表》 上签名.
  5、宣布面试者退场.
  (二)考官职责
  1、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分。
  2、不得向面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三)主考官职责
  1、主持考场的面试工作。
  2、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分。
  3、不得向面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四)考务人员职责
  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他不能公开的信息。
  (五)引导员职责
  按顺序引导考生从候考室到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引导考生离开考场,确保面试有序进行。
  (六)计时员职责
  1、准确记录面试时间.
  2、距离考试结束还有 3 分钟时,提醒考生。
  3、宣布时间到。
  4、帮助记分员统计成绩,收取打分纸。
  (七)记分员职责
  l、负责填写面试成绩统计表。
  2、按统计表中准确计算统计成绩。
  (八)监督员职责
  1、每考场选派1名监督员。监督评委正确履行职责,监督考生按规定接受面试,监督记分员准确计分。
  2、收取考官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并妥善保管。
  (九)后勤组职责
  1、按作息时间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就餐。
  2、为面试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用品。
  3、运输面试所需物品,保证车辆到位。
  九、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招聘面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种类多、分数差距小、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社会影响大,我区人社、教体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面试方案,精心组织,严密操作,确保面试工作质量。
  2、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要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面试考官要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面试题本,统一评分标准.面试考官接触到面试题本内容后,不得与外界及未进行面试的考生接触。
  4、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不报姓名.凡参加面试的考生一律提前半小时进入考点,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旦在考点内发现考生随身携带并使用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5、考生面试成绩采取现场公布得分的办法进行。要认真做好计分工作,每个考生的最后得分须经监督员确认无误并由主考官签字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确认后签字。
  6、参与面试的主考官、考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面试相关规定,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必须回避。考官在面试时需佩戴工作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分.要尊重应试者,不得向应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7、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他不能公开的信息。
  8、应试者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威胁工作人员;如违反规定,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9、面试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10、所有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均不得拘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1、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十、面试人员须知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仪表仪态、逻辑思维、板书、专业知识及医务技能等方面的能力。
  2、考生不得将各种书籍、资料、电子记事本、商务通、通讯工具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按时参加面试,进入考场的一切行动都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不得大声喧哗,扰乱考点纪律。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
  5、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十一、面试考生守则
  l、严格遵守面试规定,听从候考室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
  2、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考场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报到,不准迟到,逾期不到者按缺考处理。
  4、不得擅离候考室,也不准与候考室以外的其他人接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有事举手询问,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处理。
  6、不准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也不准携带其他个人物品(如各类包及食品等)进入考场,如有携带,一律关闭交工作人员管理,面试结束再领取,带入者按违纪处理。
  7、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不得在考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吸烟和高声喧哗,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服从管理的按违纪处理。
  8、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 《 笔试准考证 》 、 《 面试通知书 》 和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考题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报抽签应试序号,不准做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时不准提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方面的内容;面试时,允许对所提出的问题作简单记录和准备,但不准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0、因个人原因(如生病等)不能坚持参加完面试的,按缺考处理。
  11、面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候考室考生传递考题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二、面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一)面试期问,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
  1 、回答问题时故意透露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等方面内容的。
  2 、向他人透露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抽签顺序号信息,认定为作弊的。
  3 、对携带的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不按规定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的。
  4 、其他违纪行为的。
  (二)面试期问,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违纪事实记入诚信档案, 5 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 、伪造证件者。
  2 、请他人替考的。
  3 、扰乱考场正常秩序,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 、面试结束后,直接或间接以各种方式向其他考生传递与面试试题内容有关的信息,经查证属实的。
  5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代人考试者,由考试主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计入本人诚心档案,并通报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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