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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甘南州玛曲县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23名)

发布:2018-09-11 19:07: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甘肃甘南州玛曲县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23名)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玛曲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玛曲县教师队伍结构,经玛曲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统一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初、高中教师23名,招聘计划及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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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1.全省范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志愿服务玛曲县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3.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安心在玛曲县工作。
  4.身体健康,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6.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和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 9月21日(0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玛曲县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择业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一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5.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6.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择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安排考试。资格审查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监督下进行,并出具相关材料。
  (二)招考方式
  1.笔试:统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1)笔试时间:2018年 9月26日(星期三)09:00—11:00。
  (2)笔试地点:玛曲县(具体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09:00—19:00在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领取。
  (4)各职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
  (5)笔试成绩公示5天。
  2.面试(试讲)
  (1)依据同一职位内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报考双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使用藏语(安多藏语)面试(试讲),如不能使用藏语面试,则无面试成绩。
  (2)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玛曲县(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特殊情况,则最终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人员到玛曲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备案。
  2.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六、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招考方案的各项规定执行,未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范围。招考聘用工作由县纪检部门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的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畅通。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玛曲县人社局人才办
  0941-6121055
  玛曲县教育局人事股
  0941-6124865
  联系人:黄爱东(玛曲县人才办)
  13893952525
  仁增草(玛曲县教育局)
  15352272301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玛曲县教育局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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