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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酒泉金塔县直事业单位遴选27人 今日起报名

发布:2017-07-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酒泉金塔县直事业单位遴选2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条件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为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社保局、县文广局、县新城区管委会、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县民间组织管理局、鼎新中心敬老院、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检测中心、县食药监局下属药监所、县财政局基层财政所、金塔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县经济合作局等14个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7名。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金塔县2017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岗位限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编制岗位限历年来考录到我县的各类在岗不在编项目人员报考。
  (二)选调人员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办事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见习期或试用期已满,并已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的正式工作人员;
  (4)具有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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