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和临时聘用人员公告(3名)
2019甘肃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和临时聘用人员公告(3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院工作力量,决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和3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针对具有金昌市户籍并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优先聘用就业困难对象、零就业家庭成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不使用退休职工。
(一)公益性岗位3名(办案区保安1名,机关门卫、信访保安2名)。
(二)临时聘用人员3名(检察综合工作辅助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工作认真,积极负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情形和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5、年满18周岁;
6、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保安: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退伍军人优先,本市户籍;
2、检察综合工作辅助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本市户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 、户口薄 、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就失业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同版彩照1张,并填写《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此外,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登记在册证明,失业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失业证,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考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考核。
(三)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四)政审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由政治部组织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品德修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五)决定聘用
1、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研究决定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设举报电话,对反映问题,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材料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到,试用期2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在现行政策和管理体制下,劳动合同由市检察院和聘用人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若政策和管理体制发生变化,执行新的规定。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在现行政策和管理体制下,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金昌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金昌市市属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另外,单位对招聘公益性岗位和临时聘用人员不提供食宿。
(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金昌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执行公益性岗位和临时聘用人员考评制度,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工作表现差、测评满意度低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本次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由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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