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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酒泉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24名)

发布:2019-09-03 14:38: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甘肃酒泉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24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根据《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甘工发[2018]70号)、《酒泉市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酒市工发[2019]78号)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为全市基层工会公开招聘一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2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其中:县市乡镇、村(社区)、基层工会联合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1名,派驻市总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
  二、招聘范围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面向全市招聘。应聘者应具备35周岁(1983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本科以上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基本条件;应当遵纪守法,热爱工会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办公软件操作;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相应的岗位专业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其他有明确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酒泉市总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酒泉市总工会组宣部(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12楼)51211室。
  联系人:郭莉  景宏鹏
  咨询电话:0937—2662076
  3.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方式现场公开报名。报考人员在酒泉市总工会网站查看招聘岗位表,下载报名登记表进行填报。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由考务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中予以通知。
  (四)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最少不能低于1:2。若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1:2的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通知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试题由考务组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2。面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总工会依据报考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通过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征求意见、走访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拟招聘对象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报告相关指标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研究决定和办理手续
  市总工会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对象在酒泉市总工会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签订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由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根据受聘人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后,由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
  五、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
  (一)工资标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三部分构成。
  基础工资:结合酒泉市经济发展和聘用人员工资水平,原则上按照不低于甘肃省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的150%(含需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确定。
  工龄工资:可按照每满一个工龄年每月增加50-100元的标准确定(工龄从被聘用到工会之日起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岗位津贴:可按照入职每月30元、晋升为工会部室负责人每月80元,选任工会主席每月100元的标准确定。
  (二)社会保险。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可根据当地城镇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有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三)福利待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取暖补贴、计提福利费、计提工会经费、参加职工互助保障等相应的福利待遇。未休假的可发给未休假补助。
  (四)考核奖惩。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每年由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对其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调整岗位等的依据。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可根据情况,发给与本人一个月基础工资等额的奖金;对考核为优秀等次者(比例控制在20%以内),可根据情况再发给不超过本辖区优秀公务员一次性奖励标准的奖金。考核基本合格的,由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领导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具体待遇标准由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根据人员管理权限,在本条确定的范围内,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期间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工作经费,由签订劳动合同的总工会负责承担。
  六、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人社局全程监督。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标准和程序操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因人设岗、弄虚作假、跑风漏气,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确保把优秀人员选拔到基层工会提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附件下载>>>
  1.酒泉市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2.酒泉市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doc
  酒泉市总工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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