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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兰州永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4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7-10-18 20:06: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甘肃兰州永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4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永登县人社局 永登县财政局 永登县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责,全力做好维护稳定、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计划为永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勤务辅警48名。其中男性43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永登县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④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上午 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永登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大门西侧信访接待大厅(永登县城关镇玫乡路)。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日至 11月3日,在永登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大门西侧信访接待大厅(永登县城关镇玫乡路)持本人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的,将根据报名人数相应缩减计划招聘人数。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为主,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
  3、参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永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和面试时间。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每人限时8分钟,面试人员随机抽签确定顺序。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方法计算确定。面试考官现场评分,工作人员现场唱分、计分,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成绩。面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40%。
  3、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1、根据招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3、体检费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永登县公安局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七)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永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登县人社局和永登县公安局大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县人社局联合县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培训
  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由永登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永登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教育、公安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1、聘用后,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历工资定为3163元/月,大专学历工资定为3144元/月,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负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负担。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423664。
  咨询电话:5122022    13399314109
  联 系 人:冯小存
  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登县财政局  永登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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