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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公安、司法系统专项招录人民警察体检后进行复检的通知

发布:2014-06-07 00:48: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全省公安、司法系统专项招录人民警察体检后,有部分考生个别体检项目不达标(名单已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进行电话通知),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个别项目可进行复检,现进行告知。申请复检的考生可在7日内填写《复检申请表》(附件下载),参加4月24日(星期四)统一组织的复检。考生当日早上7:30务必准时到达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主席台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复检申请表》,经核验身份后参加复检。其他有关要求和考生体检纪律与4月初体检时一致,考生可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并学习了解,做好复检准备工作。

附:《复检申请表》

省公安、司法专项招录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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